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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通报

文章来源:龙岩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7-2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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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半年,在市委和省纪委监委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查处“四风”问题情况

  1至6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1件1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

  其中,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44件5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其中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27件,违规吃喝3件,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1件,公款旅游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1件,其他问题2件。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7件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其中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5件,履职尽责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40件,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损害群众利益等2件。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

  1至6月,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3件54人。从人员类别看,县处级3人,乡科级6人,一般干部或其他人员45人。从处理结果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采取组织措施22人,问责3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创新机制推进“点题整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三、开展问责情况

  1至6月,全市查处“两个责任”履行不力问题32件,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9人,其中党内问责给予党纪处分9人,监察问责给予政务处分3人。

  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情况

  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14件14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件4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9件9人,其他失职失责问题1件1人。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半年相关问题查处的数量同比去年同期均呈下降态势,抓早抓小、标本兼治的成效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对标高质量监督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加强政治监督上抓深化促提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以“一季一主题”为重点做实做细政治监督,运用委领导挂钩、“室组地”联动、“1+X”监督等工作机制,突出“见人见事见效”,对反馈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动态清零,推动整改到位。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压实“四方”责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在强化作风建设上求创新固成果。聚焦“小切口”,深入开展“一县(部门)一清单”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深化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准确把握阶段性特征,聚焦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特点,及时发现,加强研判,精准处置,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纠树并举,常态化进行“两正两反”通报,持续巩固发展闽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三是在推进“点题整治”上创亮点出实效。继续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以办理群众诉求件和处置问题线索为抓手,整治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16+3”项整治项目落地落实,确保打通民生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持续巩固拓展提升“点题整治”工作成果。采取多种形式让项目可感知、可检验,让整治成果接受群众评判,推广各县(市、区)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

  四是在落实执纪问责上求精准务规范。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市委《关于强化精准问责激励担当作为推进新时代新龙岩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把握好问责概念、问责程序和情形划分等,进一步精准规范实施问责,稳妥有力推进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担当,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督促规范问责程序、统一问责尺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决防止问责不力、泛化滥用等问题。

  五是在常态化“打伞破网”上出实招谋良策。夯实各方责任,推动常态化“打伞破网”各项举措落实落地,注重在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查调查过程中挖掘发现涉腐涉“伞”问题线索,加强与政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监督推动行业整治,严肃查处履职不力、疏于监管等问题,持续落实“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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