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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龙岩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1-1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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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1010日至1118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5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发挥党组作用,扛起整改责任

  针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情况,局党组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58日召开党组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局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集中整改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提升我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达到以整改促工作提质增效的目的。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岩民宗党组〔202418号),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切实将问题逐项分解落实到位,责任到位。

  (三)强化跟踪督查,推进整改落实

  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书记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巡察整改工作,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推进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6月,召开了局领导班子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推动整改打好基础。分管领导定期跟踪、检查、推进整改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四)健全完善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局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注重成果转化,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宗教工作人、财、场所、活动、互联网五方审核机制的意见(试行)”“龙岩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管理办法(试行)8项制度,修订了《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3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思想有差距

  1)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民族工作领导机制作用。2024710日,召开龙岩市民族乡村振兴发展工作推进会,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情况,部署落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制定宣传、宣讲工作方案,上下联动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工作走深走实。20243月,联合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等五个部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系列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常态化宣传。三是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注重城市宣传,2024316日,联合新罗区委统战部、西陂街道在万宝广场举办以共同家园、共同富裕、共同进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市民协委成员单位、新罗区各镇街均派员参加活动;重点指导曹溪街道龙钢社区、西城街道莲花社区、宗教活动场所、民族乡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依托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有形有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学校宣传教育,315日,与市委统战部、龙岩学院联合举办龙岩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启动仪式,开展龙岩学院与龙岩一中大手拉小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建系列活动;在漳平市桂林中心学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暨民族文化艺术节活动,在苏溪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项目建设,加强各民族学生共同体意识思想教育,提升共同体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四是争取专项经费。202312月,协调市财政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2024年,市财政下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专项经费10万元,进一步夯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物质基础。

  2)关于助力民族乡村振兴发展成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民族资金使用效率。20243月,修订印发《龙岩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从6条拓展到8条,将民族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等内容纳入适用范围。2021年起不再实施彩绘上墙等项目,将有限资金重点支持发展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2024年的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中产业项目占比提升到88.37%。二是突出产业扶持重点。415日,下拨民族发展专项资金55万元,支持光伏发电、冻库等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参加全省三创促三交项目训练活动,组织参加全省项目评审,溪北村智慧果蔬基地、树人村种养基地产业提升项目、庐丰畲药种植二期、象湖人家农产品展销等4个项目列入省民族宗教厅重点支持项目,投入资金200万元,拓宽村财收入,提高造血功能。2023年,民族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857元,比增7.0%,增速超全市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实行每季一调度,重点项目每月跟踪实施进度工作做法,有效推进项目的落实。20247月,开展民族资金“1+X”专项检查,抽查了13个项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3)关于协调推动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走访部分市直挂钩帮扶单位,加强沟通联络,充分发挥市直部门优势和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2024710日,推动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乡村振兴发展工作推进会,强调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挂钩帮扶民族村发展工作责任,抓好帮扶工作落实,持续增强民族村自我发展能力。二是实行挂钩帮扶工作通报措施。今年2月,对2023年度民协委成员单位挂钩帮扶工作进行通报全市28个挂钩帮扶单位深入民族村调研41次,投入资金509.15万元,完成项目建设40个,进一步促进民族村振兴发展。三是建立双向考评制度。2023年年底,试行民协委成员单位与被挂钩民族村双向考评制度,促进民族村加强与挂钩帮扶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如,漳平市桂林街道山羊村道路硬化项目,经多次协调沟通,已解决资金60万元,道路拓宽和硬化工程列入林业公路建设项目。

  2.贯彻落实 推进宗教中国化的要求不够有力

  1)关于以解经、讲经、用经推进宗教中国化龙岩实践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法眼宗与佛教中国化示范点场所建设。新罗区天宫山圆通寺、莲花山莲山寺、天马山净慈寺、长汀县八宝山峻峰寺、连城县中华山性海寺、漳平市圆光寺等6个佛教场所已全面打造成为法眼宗规范化标准化场所。二是加强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48-12日,市基督教两会在漳平市桂林基督教堂举办基督教中国化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共有51名牧师、义工传道等教职人员参加。513日,市道教协会在江山结缘山道院举办教职人员培训班,30余名教职人员参加培训;629日,市佛协在莲山寺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市佛协班子成员及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持续开展解经、讲经、用经宗教中国化活动。5月,召开第八次市级宗教团体联席会部署宗教中国化实践活动,市级宗教团体结合各教实际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513日,市道教协会在江山结缘山道院举办中国古典音乐演奏会629日,市佛教协会在莲花山莲山寺举办为期1个月的同心同行--闽台福文化佛教书画展712日,市基督教两会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歌演唱会;完成《闽西天主教历史》《闽西基督教历史》编撰;8月,市级各宗教团体召开了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强化政治引领,推进宗教中国化龙岩实践走深走实。

  2)关于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312月,曹溪某寺已由宗教教职人员正常管理;20244月,新罗雁石某寺宗教教职人员已入住并正常管理;7月,已经指导7处无管理组织的宗教活动场所完成管理组织设立。二是应普尽普。63日,印发《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2021年普查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面积10平方米以上、有人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包括文庙、宗族祠堂)进行甄别核实、完善档案,建立辖区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台账,掌握底数。目前,全市纳入普查登记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2013处,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今年以来,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分别为市委党校统战委员培训班和新罗区、永定区、武平县举办的宗教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授课,培训民宗干部、统战委员、网格员200余人,通过讲解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宗教干部的履职能力,推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落实。

  3)关于宗教团体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指导市天主教爱国会建立财务公示制度,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在办公场所公示栏进行公示,提升财务管理透明度;新罗区某教堂管委会聘请两名保安和堂管会成员轮流值勤,强化教堂的日常管理;202312月,长汀县道教协会成立,并将11处具有明显道教特征的场所纳入团体管理。二是加强指导。组织市级宗教团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凝聚思想共识;513日,召开市级宗教团体联席会,组织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宗教政策法规,提升宗教团体的管理能力。三是支持宗教团体建设。指导市级宗教团体按照《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加强自身建设,下拨宗教团体经费36万元支持宗教团体建设。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市级宗教团体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等制度,不断推动宗教团体管理规范化。

  4)关于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宗教人才培养。按照注重交铁友、抓骨干、聚新人的工作方法,巩固发现一批宗教界代表人士,争取一批宗教教职人员骨干人士作为优秀人才后备储备,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教职人员,全市建立了梯队较合理的双通宗教人才库,为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二是加大宗教人才选送力度。坚持内培外引的方式,选送年轻优秀宗教教职人员到宗教院校深造,提高学历和宗教素养,改善我市宗教界人才数量偏少、层次较低、结构失衡等问题。市佛教协会选送21名年轻僧才在各地佛学院在读;市道教协会选送1名年轻人才在龙虎山道教学院在读;市基督教两会选送1名传道考取了金陵神学院神学专业研究生,有4名教职人员在福建神学院在读,持续优化我市宗教人才队伍结构。三是加强团体自身建设。指导市级宗教团体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制定人才培养规划人才激励措施,通过以、教职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到7月底,市、县两级共举办7期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 316人。

  3.依法管理和从严治教差距大

  1)关于教育督促基层依法审批管理不够有力,涉教审批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628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龙岩民族宗教办事指南》,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审批业务,提高政策法规意识。二是规范审批。2023年底,我局及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行政审批业务已全部重新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严格按照五级十五同规定的审批标准、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进行审批,接受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杜绝超时间、超材料办理的问题。三是互学互鉴。517日,开展市、县民族宗教行政审批业务交叉检查活动,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对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负责审批业务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民族宗教系统审批水平。四是启动问责。8月,党组结合其他问题,对行政审批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能意识,服务好基层群众。

  2)关于对宗教领域财务监管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6月,下发《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督促市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备案点设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38处未设立对公账户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下发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取消备案管理。711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前往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分行协调民间信仰备案点开设对公账户事宜,目前,27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已开设对公账户,注销备案2处,9处因重新刻公章、更换负责人等原因正在办理中。111处宗教活动场所完成对公账户开设,9处因为登记证遗失、负责人变更或年龄大无法操作等原因还未完成,正在推进中;36处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宗教活动场所均已设立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将宗教活动场所和已备案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对公账户开户率纳入市对县宗教工作考评。二是组织学习培训。513日,召开市级宗教团体联席会,组织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检查。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监督检查纳入今年的工作重点,发放43箱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捐赠票据,6月至8月,组织检查组对7处重点场所开展财务检查,并指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资产的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检查内容,逐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四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审计工作。主动联系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逐步推进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审计工作。

  3)关于未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防止反弹。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意识,指导属地加强监督管理和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反弹回潮。729日,我局检查组再次前往连城县北团镇溪尾村现场察看,未发现异常情况。二是加强监管。124日至22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赴各县(市、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了新罗区佛教协会等13个监督检查对象,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均已经完成问题整改,提升了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启动问责。8月,党组对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增强政治敏感性,树立大局观。

  4)关于对违规教职人员管理惩戒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新罗区民族宗教局已撤销释某某岩山镇某寺负责人身份,并依法变更陈某某为该寺庙新的负责人。二是加强监管。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违规教职人员的管理,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建立教职人员教风举报平台,对轻微违规的,进行教育和引导;对屡教不改的,采取警告、罚款、责令整改、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撤销宗教教职人员证等措施进行整顿;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建立制度。制定印发了宗教教职人员跨区域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管理备案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宗教工作人、财、场所、活动、互联网五方审核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全面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

  4.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不力

  1)关于督促指导基层抓好民间信仰场所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管行业管安全责任。印发了《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对照《福建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考评细则》《龙岩市加强宗教领域安全工程建设行动方案》《全市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宗教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督促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指导乡镇(街道)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日常监管,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相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系列工作的内容,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与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逐步建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全国两会、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端午等时间节点,开展宗教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场所自查677处次,开展检查156次,出动575人次,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610场次,发现隐患52处,整改52处,问题全部销号,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生火灾事件。三是专项经费支持。2024年,下达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费(含消防安全)30万元,支持23个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完善安全管理(含消防安全、房屋结构安全等)设施,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并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果,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5.落实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1)关于四进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新罗区南灵宫已经完成四进工作整改。目前,全市379处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四进全覆盖。二是制定四进工作规范。督促市级宗教团体结合《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和各宗教的实际制定《深入推进四进活动工作规范》,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三是着力打造样板。结合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实际,着力将长汀天主教堂、永定土楼基督教堂打造为宗教中国化龙岩实践基地,以点带面,提升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水平。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将提升四进工作质量纳入市对县宗教工作考评内容,结合场所日常安全工作检查进行现场督促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将四进工作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四进工作落细落实。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提拔、晋级、转正考核征求意见的内容。5月,局党组转正考核1名干部,已按要求征求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意见。二是加强学习。6月,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进行解读,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吸取教训。注重举一反三,今后,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的要求,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长期坚持,确保不发生类似的问题。

  3)关于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正能量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合力。制定《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这一宗教工作主题,提高微信公众号原创文章的采编质量,提高推送文章的参阅性。4月以来,龙岩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原创文章46篇,其中阅读量达50人以上占比为87%,不断提升网络媒体宣传的正能量,守好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强化督查考核。督促市级宗教团体加强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并将学习宣传情况列入市级宗教团体绩效考评内容,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政策法规宣传。今年以来,市佛教协会龙岩市佛教协会微信公众号推送党的宗教政策方面内容5篇、市道教协会龙岩道教微信公众号推送党的宗教政策方面内容3篇。三是启动问责。8月,党组对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差距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6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规则意识。二是完善制度。6月,重新印发修订后的《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今后,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采购工作。三是严格程序。注重举一反三,今后,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全部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不再发生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议的问题。

  2)关于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端午节前后,我局严肃认真地开展了干部廉政谈话,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业务科室,科室负责人与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二是开展廉政教育。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读书班、专题辅导、纪律党课,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前往永定区福能集团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观看《百年忆》《不断擦亮廉政龙岩金色名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自我免疫能力。三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今后,我局将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干部的廉政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启动问责。党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存在的问题,并作自我批评。8月初,局党组对2名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执纪不够深入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监督责任。多次与市民族宗教局会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市民族宗教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采购法规的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监督市民族宗教局重新修订印发《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采购开标、评标环节,特别明确要审查投标单位之间的关联性。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开展2024年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紧盯市民族宗教局招投标、询价采购等方面风险,要求市民族宗教局严格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严防围标串标等行为发生。三是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对反映市民族宗教局影响营商环境的有关疑似问题线索开展核实,督促市民族宗教局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2.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1)关于工程招投标过程虚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6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7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修订后的《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规则意识、制度意识、程序意识。二是加强资格审查。吸取本次工程招标的教训,今后,在采购过程中,加强对投标单位的审查,既要审查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等基础材料,还需审查投标单位股东情况,看投标单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性,防范招标过程中的漏洞。三是修订完善制度。6月,重新修订印发《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采购公告不仅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还要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采购网站上发布,扩大社会知晓面,让更多供应商参与投标,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公平公正。四是启动问责。8月,党组对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科室负责人和参与评标存在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干部提高素质能力和责任心,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

  2)关于合同签订存在随意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超原合同的工程款。79日,中标单位已将上杭涂坑村教育基地项目宣传广告部分超原合同价6300元退回到我局基本户,8月底已上缴国库。二是启动问责。2020年实施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项目中,漳平市象湖镇龙门村畲族文化墙绘”“漳平市象湖镇科山村畲族文化墙绘两个子项目项目询价时约定面积均为118㎡,询价均为4.98万元。鉴于两个村的实际情况,合同签订前变更了墙绘地址,漳平龙门村、科山村新地址墙绘面积分别为138㎡和58㎡,分别增加20㎡和减少60㎡,合同价分别为5.9598万元和4.0232万元,分别比询价时增加9798元和减少9568元,两个墙绘项目合同总价仅超询价230元。针对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变更内容未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党组结合其他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吸取教训。吸取本次工程招标的教训,每年对民族专项资金开展“1+X”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2022年以后省民族宗教厅不再安排设区市民族宗教局民族专项资金,全部下达到县级民族宗教局,我局也不再直接组织招投标。注重举一反三,今后,严格落实新修订的《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开展本局项目招标工作,确保不发生类似的事情。

  3)关于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6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7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修订后的《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规则意识。二是落实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法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变更会议决定的事情第一时间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龙岩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执行,对项目招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项目资金拨付等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照党组会议决定的内容或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四是启动问责。8月,党组对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干部提高素质能力,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

  4)关于工程结算价格虚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6月,重新修订印发《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在拨付资金之前,均要在龙岩市中介超市中随机选取产生评审中介,且每次选取的评审中介不得重复,并邀请党支部纪委委员进行现场监督,增加透明度。二是严格程序。注重举一反三,今后,严格按照评审中介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报告书审定的造价金额拨付资金。资金拨付前,经过党组会研究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后执行,确保不发生类似的事情。

  3.民族专项资金监管不力

  1)关于项目审核把关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措施落实。严格按照《龙岩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执行,开展2024年少数民族资金项目备案审查工作,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审、实施方案、备案审查等流程管理措施,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4个不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项目不予以备案,确保项目精准性、可操作性。2024年下达资金789万元,共实施项目46个。2023年、2024年未发生项目因无法实施需变更情况。二是举办民族资金绩效培训。515-17日,在长汀县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管理培训班,全市民族村主干3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民族乡村干部资金绩效意识,其中,我市四点工作法促进资金绩效管理经验做法在全省民族资金绩效管理培训班上作了交流发言。三是完善制度办法。3月,修订《龙岩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程序进行整合,并对市县两级的民族、财政部门相关职能进行逐一细化,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关于民族补助资金安排未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指导。深入往年资金分配较少的民族村调研,了解情况,指导民族村根据资源条件策划项目储备,做好源头工作。二是把好项目质量。按照《龙岩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执行,开展2025年少数民族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县级民族宗教局对民族乡、村申报的项目逐一进行评审,加强项目储备,严把项目入库质量关。三是推荐重点项目。积极策划组织优秀项目参加省民族宗教厅举办的三创促三交训练营活动,今年,我市4个项目在全省项目评审中入围,争取省厅重点项目支持资金200万元,增加补助资金总量。四是统筹分配资金。实行市县联动,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分配,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经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用。长汀黄湖村近5年来均安排中央资金或省级资金项目,上登村2023年安排县级资金10万元。2024年,实施项目46个,分配资金789万元,基本涵盖大部分民族村。

  3)关于项目实施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跟踪落实。重点项目实行每月一报告,其他项目实行每季一调度,持续跟踪项目实施情况。7月,开展了民族项目资金“1+X”现场监督检查,共抽查13个项目,涉及资金470万元,占年度资金的59.56%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吸取上杭县水上运动中心项目资金沉淀问题的教训,推进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联合市财政局修订《龙岩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发《规范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专项资金事前申报、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等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完善审核验收制度,织密管理防线。三是强化绩效意识。组织开展资金绩效培训,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就资金项目管理方面涉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开展培训,强化资金管理纪律要求,提高民族干部绩效意识、纪律意识。四是启动问责。8月,党组对民族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做好民族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关于制度出台和执行两张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124—22日,市民族宗教局组织执法人员赴各县(市、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了新罗区佛教协会等13个检查对象,发出了4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均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加强管理。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水平。

  2)关于监督检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做好抽取检查场所过程的文字、图片记录,并邀请综合科同志进行监督。二是规范检查。2024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单独进行,不与春节慰问、安全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时间。上半年,检查了新罗区佛教协会等13个检查对象,发出了4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均已经完成整改。三是减少环节。6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去除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填表自查环节。四是压实责任。64日,印发《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每年要开展2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随机抽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检查对象的5%,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市对县宗教工作考评内容。上半年,7个县(市、区)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检查38个场所,发出12份整改通知书,均已完成问题整改,有效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6月,召开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和人事工作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党组选人用人的严肃性,提升人事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注重举一反三。今后,党组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三是启动问责。8月,党组结合其他工作,对分管人事干部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另一位班子成员和综合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2)关于干部选任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6月,综合科对4名同志任职文件进行了完善。注重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党组下发的干部任职文件开展自查,对类似问题一并整改并归档。今后,严格按照局党组会议研究的日期作为任职文件的落款时间。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综合科人事岗位干部自觉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学习,积极向市委组织部业务科室请教,掌握最新干部任职时间等政策要求,综合科科长加强对干部选任材料的审核把关,认真细致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不发生类似的问题。

  3)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202312月底,党组对20196月招聘的临聘人员作出解聘处理。二是注重吸取经验教训。今后,我局严格按照市委编办、组织部,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招聘编外人员,确保不发生类似的问题。

  2.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1)关于执行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以来,大额项目资金支出均经党组研究决定,并提前与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沟通,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制度。今后,严格按照《中共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执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三是启动问责。8月,党组结合其他工作存在的问题,对2名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提升责任意识。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及时,落实第一议题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第一议题要求,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固化下来,推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二是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印发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在天津、湖南等地考察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等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等重要文章,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等书目,不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并长期坚持。三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领导干部发挥引领作用,领学促学,开展交流研讨,以上率下。截止目前,今年,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交流研讨5次。

  3)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坚持从严管理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干部考勤管理各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请休假管理,确保干部管理规范,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民宗干部队伍。二是出台制度。7月,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请假、考勤、外出报备制度的补充通知》,明确了干部职工请假、考勤、外出等有关制度制定,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三是启动问责。8月,党组结合其他工作问题,对2名相关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帮助端正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和落实本局的制度规定,确保不发生类似的情况。

  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执行支部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20218月,我局党支部向市政府办机关党委请示换届有关事项并建议3位党员不计入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2021817日,市政府办机关党委批复我局党支部,原则同意3位党员不计入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党支部换届应到会17名党员、实到会14名党员,符合选举有关程序和要求。202199日,市政府办机关党委对我局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进行了批复;按照市委老干局工作要求,20231220日,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退休干部党小组,由一名干部担任退休干部党小组长。二是加强支部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通过支委会等形式,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学习并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范党支部各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党支部凝聚力。三是针对支部书记未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拟于202412月前完成支部换届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配齐配强支部班子。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21年以来,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针对2020年以来支部书记未在党员大会上开展述职评议的问题,立行立改,20241月,召开党员大会,开展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党支部书记向大会进行述职报告,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评议并一致通过,集中填写《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述职评议表》。针对2022年支委会讨论确定谢某为入党积极分子前未经单位工会组织推优的问题已立即整改。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731日至82日,局党支部选派1名党务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在上杭县委党校举办市直机关2024年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系统学习了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规定,提升党建工作业务能力。三是落实党建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3)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针对201910月以来7名党员干部受问责处理,均未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检查说明和表态的问题已整改,2021年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责令该2名党员干部对有关情况作出深刻检查和书面报告。班子成员对2022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开展批评教育。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8月,党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肃组织生活,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三是落实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确保党的组织生活严肃认真。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整改。20218月以来,干部职工出入境证件已按照规定上交单位集中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针对2名干部职工出入境证件未及时上交单位集中保管问题,20219月,党组已对干部作出批评教育处理。二是严格管理。严格落实《市委办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及证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岩委办发〔201413号),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填写审批表(明确注明出国(境)目的地)后,实行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制度,经常性的进行教育提醒,确保不发生类似的事件。

  2.关于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落实。连城县民族宗教局1名干部已于今年3月取得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证。连城县委统战部2名干部参加省民族宗教厅举办的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培训班,并通过了民族宗教专业考试。二是加强培训。通过讲座、以会代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等方式,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今年,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分别为市委党校全市统战干部及乡镇统战委员培训班及新罗区、永定区、上杭县、武平县等200余名学员作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政策宣讲解读,不断提升宗教工作干部行政执法能力。

  (五)其他方面

  1.关于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氛围不浓厚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9月,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团市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开展2023年龙岩市青少年福籽同心爱中华主题演讲比赛。截至202310月底,共征集作品64个,其中长汀县选送作品6个。202311月,经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组织专家评审,39个作品获奖,其中,上杭县获奖作品6个。

  2.关于开展宗教中国化主题月活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1230日,市道教协会于上杭古田举办了第三期红闽西·红文化国际交流拓展营,市道协班子成员、重点场所负责人以及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道友和来自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国的友人约40余人参加,大家在中华大文化的框架下增进互信、凝聚共识、深化友谊。

  3.关于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龙岩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权责清单》已重新调整、发布在局门户网站。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1122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强化党员干部律己约束;124日,召开党组会通报87期正反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2月,按照《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见》要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下发了《关于修订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通知。

  5.关于履行部门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91922日,我局组织人员前往上杭、长汀、漳平开展“1+X”民族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共抽查8个项目,涉及补助金额77万元。121819日,配合省民族宗教厅第三方绩效评价检查组对11个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涉及补助金额470万元,占2023年资金总数的68%,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6.关于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验收单位栏业主已签字,并结合主题教育上下联动整改问题,推进市、县民族宗教干部学习《福建省民族乡村振兴暨资金管理与绩效监控规章制度汇编》政策文件,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7.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11月,将问题清单在党组会上通报,要求班子成员在撰写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时按照文件要求落实,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8.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1122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23125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

  9.关于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府办机关党委已经完成2023年支部活动记录本调阅。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谢某入党申请书支部书记已经签字审核。鉴于该同志尚未吸收为预备党员,因此没有预备期思想汇报材料。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对宗教领域财务监管乏力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推动剩下的9处宗教活动场所和9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完成对公账户开设;二是按《宗教事务条例》逐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审计工作。

  整改时限:202412月底

  2.关于执行支部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支部书记未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拟于202412月前完成支部换届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配齐配强支部班子。

  整改时限:202412月底

  3.关于对违规教职人员管理惩戒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跟踪公安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整改时限:202412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321298通讯地址: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东附北楼430室,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lysmzjxx@126.com

                                                                                                                                             中共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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