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1日至2024月1日19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龙岩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5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巡察二组向本办反馈巡察情况后,市委文明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要性,坚决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于2024年5月9日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办下上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严肃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办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症结,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升了巡察整改成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市委文明办领导班子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及时研究制定《市委文明办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进一步细化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逐项明确了73条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办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听取和研究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压茬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三)坚持统筹兼顾,提升整改实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融合,与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开展“聚力红土铸魂 奏响龙岩强音”行动等有机结合,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制定完善了《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7项制度规定,不断推动办机关规范化管理,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和巡察成果运用。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督导。加强对各县(市、区)培育文明乡风和移风易俗宣传倡导工作的督导指导。2024年5月,全市文明办系统统一开展“抵制高额彩礼 倡导文明婚俗”宣传引导工作,落实“移风易俗普法教育”等10项举措,开展主题活动200余场次。7月底,深入长汀县等地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倡导工作督导,对“抵制高额彩礼 倡导文明婚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针对性指导。8月以来在全市统一部署以抵制高价彩礼为重点的移风易俗宣传倡导“五个一”行动。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全市农村不良陋习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强化常态化宣传。在“龙岩文明网”和“文明龙岩”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持续办好“树文明乡风·助乡村振兴”等专题专栏,2024年以来,已报道全市各县(市、区)有关移风易俗典型经验做法等新闻83篇,营造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三是推动主题宣传产品创作传播。2024年以来,市委文明办指导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创作移风易俗曲艺视频作品12个,在“文明龙岩”微信公众号设置专题专栏,陆续进行线上视频、图文的专题刊播宣传。
2.统筹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2)关于文明创建督促指导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根据中央宣传部《关于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方案》,分解下发新版创城测评体系责任分工,明确新罗、永定区,市直职能部门责任清单,协调市领导下沉挂钩街道督导创城工作,推动解决街道、社区在创城工作中面临的重难点问题。二是强化创城结对帮扶。于2024年4月16日在永定区召开结对共建推进会,13家市直单位主要领导与永定区凤城街道13个社区负责人参加会议。2024年5月以来,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凤城街道13个结对挂钩社区开展创城宣传、环境整治等共建活动24场,安排项目资金238.58万元用于提升社区基础设施。三是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按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具体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文明村镇创建的业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委文明办认真落实文明村镇惩处机制、反馈机制等创建活动机制要求,强化压力传导,有力促进了文明村镇创建的常态长效。四是实施重点提升计划。2024年以来,指导23个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和16个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指标体系》(2023年版)常态化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根据测评体系实地考察项目要求,组织专家人员深入龙岩市永定区税务局、武平县人民检察院、长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连城县人民法院等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进行现场指导,推动提升创建水平。五是推动创城常态长效。2024年以来,市创城办组织开展市容环境、交通出行、校园周边环境、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等重难点问题“一月一主题”整治提升行动10次,劝阻市民乱扔垃圾、乱吐痰、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行为1000余次,规范占道经营、流动摊点7000余起,推动设置便民疏导点50余处,设置停车点位1420余个,清理校园周边不规范售卖行为30余处,提升改造农贸市场2个。利用覆盖PC端、微信小程序等终端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导系统”,通过市、区两级群众督导员实地督导,形成群众参与、系统流转、部门整改的有效闭环,共上传整改问题2690件。对新罗、永定区2024年创城工作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市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创城效果、环境管理、购物就业等方面的满意率分别达99.2%、94.5%、94.1%、94.1%。
(3)关于文明培育推动力度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明培育深度和宣传广度。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将2024年制作的“一群人温暖一座城”主题宣传短视频10个上传“文明龙岩”抖音号,实现动态更新。2024年以来,全市道德典型“岩讲家”走进机关、企业、校园、田间地头、社区小区等地开展80场宣讲活动。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在市级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以及“文明龙岩”公众号发布“大爱龙岩”暖心故事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短视频及图文信息,2024年相关宣传信息数量大幅提升、占比达21%。积极协调市融媒体中心选优配强龙岩文明网编辑人员,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宣传的工作提示》,龙岩文明网稿件报送数量和质量逐步提升。二是加强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全过程把关。在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典型推荐评选工作中,严格按照推荐评选办法执行,落实全过程监督机制。对于征求部门审核意见所反馈的问题意见,均通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研讨并明确结果运用。2024年以来,对推荐上报给省委文明办的6名福建好人候选人、4名中国好人候选人,均按要求征求属地综治部门、法院、公安、纪检(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文明办等部门单位的意见,经严格审查,未发现不符合推荐要求的情况。三是促进农村传统节日文化传承。推动“我们的节日”活动与闽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特色优势深度融合。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本地传统节庆活动的文化研究与传承,将“我们的节日”与时代主题相结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打造沉浸式的节日体验,如,永定区将客家节日文化与土楼建筑特色结合,打造天涯明月刀数字场景文旅节目。组织连城县、长汀县等对本地“游大龙”“迎公太”等特色民俗开展系统调研,梳理历史脉络、文化底蕴、民俗特色和传承现状。通过文献研究、民间走访、传承追溯,挖掘每个传统节日活动背后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
(4)关于文明实践阵地作用未有效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文明实践阵地建设。持续推进208个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与34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特色点)开展结对共建,各单位前往结对共建文明实践所(站)了解群众需求,培育实施医疗健康、技能指导、法律援助、电商培训等有特色、接地气的文明实践帮扶项目,组织开展“文化进万家”“大爱龙岩送温暖”等结对共建活动6552场次,向所(站)提供各类图书、体育健身器材等物资,帮助改善农家书屋和文体活动场地条件。二是实施提质培优工程。深入实施“大爱龙岩 循迹再奋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提质培优工程,市委文明办领导班子成员分批带队前往文明实践单位实地调研指导,推动7个省级文明实践单位强化示范引领,围绕主题主线,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挖掘“足迹故事”,完成文本撰写,组织亲历者、基层干部等担任讲述人,常态化开展“院士精神宣讲”“西山故事我来说”“林下经济科普”等宣讲活动763场次,打造“书香都康”“冠豸非遗+”“青山学堂‘微课堂’”等文明实践品牌。三是强化项目培育。以“大爱龙岩”新时代精神文明品牌建设活动为牵引,打造新罗区“零距离 万人行”、上杭县“爱满杭川”、连城县“冠豸山下志愿红”等志愿服务品牌,加大力度培育文明实践红古田基地“儿童公益课堂”、武平县“中医康养进百村”、漳平市永福镇“乡音说理到咱家”等普惠性、特惠性志愿服务项目。新罗区院士基地“乡村文化会客厅”、长汀县委“一乡一品”农村综合文化节等做法将于11月在全省“文明实践我行动 提质培优再奋进”现场活动中进行交流展示。
3.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5)关于对上级部署不够重视,推动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推动爱卫工作落实。根据市爱卫相关文件精神,将爱国卫生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把“环境卫生改善提升专项行动”列入2024年全国文明城市“一月一主题”系列整治活动中,发动在职党员、志愿者、社区居民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市社区、生活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杂物进行集中清理,全面整治“牛皮癣”小广告、消防通道占用、绿化带“白色垃圾”、室外乱挂晒等各类不文明乱象。二是健全“三正”活动常态长效机制。2024年6月,联合市委宣传部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紧扣“三正”主题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关于开展践行“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工作先进典型征集的通知》精神,常态化组织各单位深入挖掘系统内先进典型,已择优向省委文明办推荐6个先进典型案例。2024年5月,组织各单位积极参加省委文明办组织开展的“三正”工作标识征集活动。三是推动“三正”示范点提档升级。指导省级“三正”宣传教育示范点持续打造特色、常态举办活动。如,新时代文明实践红古田基地发挥“龙津书房”特色,在显著位置布设“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书籍展架,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践行“名片”精神的良好氛围。永定区客家家训馆在馆内显著位置设置“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特色主题宣传及释义宣传版面,联合各级文明单位开展10余场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主题宣传氛围。漳平市台创园区文明实践基地将海峡两岸融合馆、台品樱花茶园同心圆、龙车革命烈士纪念馆、永福民俗馆等现有资源与台创园区文明实践基地串联成线,打造永福“三正”宣传教育路线,以点带面、以线串片推动全社会风气清正。
4.为民服务担当意识不强
(6)关于群众反映环境卫生、夜宵排档噪音、污水直排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回头看”制度。每周制定督导详细计划,督导组按计划进行实地考察督导,通过线上系统和线下督查通报督促问题整改。针对中心城区生活小区垃圾堆放、污水直排问题,已督促新罗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完成整改,并责成物业公司履行职责,维护小区日常良好环境。二是利用好创城督导信息平台。结合创城实地督导所发现的问题清单,通过创城督导信息平台转办分流,进一步明晰整改事项的具体方位,有效缩短了处置整改的时间。截至目前,创城实地督导发现整改问题清单2690件。三是做好督导结果运用。把“在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中承担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制定考评细则,传导责任压力,推动职能部门解决创城问题。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7)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学习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5月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专题研讨5次。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梳理2024年度市委文明办意识形态工作清单,推动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于7月11日召开市委文明办意识形态专题分析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对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回顾总结,班子成员逐一分析研判分管领域存在问题不足和风险隐患,研究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强化述职评议。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于6月25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主要负责同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发言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作为自我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阐述,接受评议监督。
(8)关于执行报告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一会一报”。2024年以来,我办认真执行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制度,4次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均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后方才组织进行。二是实行“双审核”制度。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科室事先对拟邀请的4位专家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授课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和严格把关,并以邀请函等形式确认授课人已经其所在单位批准。三是严格组织管理。我办对举办的4场专题讲座活动实行台账管理,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并实行过程把关,确保活动依规有序开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9)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责意识。制定印发《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建工作要点》,于7月11日召开2024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分析会,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全市宣传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精神,回顾总结2024年以来我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于7月份组织开展全覆盖廉政风险排查,排查廉政风险点8个及24种具体表现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32条。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机制。健全完善《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廉政谈话机制》,建立日常廉政谈话提醒机制,采取个别谈心、集体谈话等形式对本办党员干部分层次、分类别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2024年5月以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科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三是强化干部教育监督。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1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邀请驻部纪检监察组专家进行专题授课辅导,组织干部职工赴中级人民法院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反“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以反面案例警醒警示,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党支部书记于7月11日带头讲题为“永怀‘三心’,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10)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的决策机制,2024年以来,15个项目(3万元以上)均通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梳理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的廉政风险点3个,制定防控措施3条,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申请支付等环节进行全面风险防控,由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主要领导对每一笔资金支付实行逐级审核审批,由相关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加强对已完成项目的跟踪监督,形成“事前有审核,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跟踪”的全过程监管模式。二是强化项目验收管理。严格按《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及时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事项的通知》(龙财购〔2021〕12号)要求,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由经办科室组织2人以上进行履约验收、签署验收单,本办采购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进行监督。2024年以来,对3个已完成的采购项目(3万元以上)及时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结果报告或清单,并按照验收结果支付相关款项。三是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将财务报销管理纳入《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规范报销材料审核流程,对报销材料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2024年以来未发现违规报支行为。
(11)关于抽调干部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日常管理。制定《市创城督导组干部管理制度》,要求督导组成员每天上班前必须到市创城办签到,每周上班第一天组织召开创城工作例会,由督导组组长汇报上周创城督导情况及存在问题,由市委文明办分管领导部署本周重点工作。二是量化工作指标。充分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导系统”,要求创城督导组成员每周完成实地督导工作指标,将发现问题及时上传系统,市创城办指定专人跟踪指标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完成。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抽调干部日常完成的工作任务指标和通过沟通协调解决日常督导存在困难问题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从而确定季度、年度考核等次,确保发挥平时、年度考核结果对创城督导组的管理监督作用。四是加强抽调党员教育管理。市宣传系统党委于8月批复同意成立创城办临时党支部。组织市创城办抽调党员常态化参加市委文明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认真学习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通过抓学习、抓作风、抓业务三个方面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为抽调党员干部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
7.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12)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市委文明办主体责任,督促市委文明办对近年资金使用、采购工作、差旅费报销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精准规范开展会议监督 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的十六条措施(试行)》(岩纪办〔2024〕8号)要求,派人参加市委文明办“三重一大”会议。今年6月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市委文明办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领导班子会议,并提出点评意见。三是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对市委文明办发出工作提示函,提示市委文明办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市委文明办对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健全内控制度,加大制度执行。
8.工作作风不够务实
(13)关于基层减负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每周组织市创城办、创城督导组全体干部开展创城业务知识学习,对照2023年版《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福建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测评体系》进行学习研讨,做到学深学透。二是精减测评指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宣部〔2023〕19号)精神,将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从140项减至65项,将最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进行责任分解并印发给相关责任单位。制定《2024年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分点位)》,并融入平时创城督导工作中。三是注重督导实效。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市两区”考核范围的实际,创城实地督导以新罗区、永定区为主,其他县(市)以指导工作为主,每月制定有针对性详细的实地督查计划,部署安排每周督查重点,并及时跟踪落实。
(14)关于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出台志愿者保障激励制度。2024年3月份对接市民政局,就建立志愿者保障激励制度做好前期调研、数据收集等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志愿服务相关职能于2024年6月起划转给市委社会工作部,我办及时对接市委社会工作部,就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及出台志愿者保障激励制度等工作进行沟通交接,提供制订激励制度的相关意见建议。10月,将“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纳入《中共龙岩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大爱龙岩”精神文明品牌创建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与社会工作部相关科室座谈,建议及时制订志愿者保障激励制度。二是严把网申材料质量。市创城办落实“一月一提示”工作机制,向10个牵头单位、42个责任单位推送重点工作任务清单9期,月初及时向牵头单位收集网申材料,并进行分析研判,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通知牵头单位限期整改,做到对标对表,不缺项不漏项。
(15)关于采购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要求。由分管领导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重申纪律要求。对2024年以来实施采购工作的相关经办人,事前提醒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市委文明办零星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明确采购工作要求,督促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二是规范采购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采购工作长效机制,将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坚持“谁经办谁负责”,要求本办各科室实施所有采购项目前必须填写《采购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3万以上项目还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坚持没有审批不进行采购操作程序。加强采购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监管,组织财务人员对2024年以来本办实施的15项采购项目逐一梳理排查,未发现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三是加强报销审核。健全项目报销管理制度,由财务人员加强对采购项目支出环节的审核把关,确保资料齐全、手续完整、内容无误后,按照项目实施、合同履约等情况据实支付,坚决杜绝项目未完成先付款、资料不齐全予以报支等情况发生。
(16)关于现金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在巡察期间即知即改,出纳人员将现金结余251.36元存入单位基本账户兴业银行,单位实行现金零库存。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将现金管理有关制度纳入《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强化现金管理规范执行,一般情况不得使用现金结算,确需要使用现金的业务,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实行“用多少取多少”制度,实际现金支出比预算金额少时,超出部分及时办理银行缴存业务,实行单位零现金库存管理。三是强化教育提醒。2024年7月29日由分管领导对出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现金管理等财务制度规定,自觉防范廉政风险隐患,筑牢底线意识,坚决杜绝违规存放库存现金等行为。
(17)关于财务对外包服务费用支付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2024年以来签订和正在履行项目的7个项目合同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确保合同内容完整、规范,所有必要条款(如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清晰明确、无歧义、无遗漏。二是加强合同审核把关。巡察反馈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会同主办科室负责人认真做好合同的起草和磋商工作,对合作事项进行细化量化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及时咨询相关法律内容并加强合同审核,确保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和法律风险的可控性。三是严格报销审核。将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纳入《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规范项目经费报销审核流程,强化项目合同履行结果验收,项目报销必须签署验收单据、附费用明细。
9.财务管理不规范
(18)关于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到即知即改。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事项进行逐一核实,责成当事人全部清退,共计2503元。二是开展批评教育。2024年7月29日、8月1日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会计和出纳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强化岗位责任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差旅费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严守财经纪律,严把审核支付关。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将财务报销管理纳入《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等流程,完善报销管理,要求支出报销必须附有原始票据且实事求是,对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2024年以来差旅费报支共31笔,均严格审核把关,未发现违规报支行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0.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19)关于牵头抓总主动担当责任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平稳过渡。2024年6月对接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人员,就志愿服务职能划转和业务做好沟通、交接。二是统筹协调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3月8日,龙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时对指标体系进行责任分解,确保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有序推进。5月28日,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和《龙岩市2024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安排(送审稿)》起草情况,6月17日,市委文明办印发《龙岩市2024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安排》,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抓实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月份举办龙岩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心向阳 共成长”启动仪式暨骨干人员培训班,成立龙岩市“心向阳 共成长”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专家工作室,遴选43名专家组建市级专家库,招募35名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志愿者,为全市校外心理健康辅导提供技术支撑。8月-9月,深入7个县(市、区)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案例督导,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提升全市心理健康工作者的实操技能。10月,印发《龙岩市“心向阳 共成长”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品牌实施方案》,探索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123+N”的“龙岩模式”,与卫健、教育、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学校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世界精神卫生日专题活动等,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合力。市辅导中心持续推动各县(市、区)辅导站向辖区无心理测评系统的学校推介“智慧心理云平台系统”等,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今年来,全市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现场咨询1026人次,电话咨询683人次,开展“心向阳 共成长”双百场心理健康普及活动227场次。
(20)关于大胆协调推动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推动。多次召集市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重要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沟通协商。二是建立协调会商制度。对火车站出站口非机动车占道堵塞、洪涝灾后公园广场淤泥堵塞、部分主次干道自发形成流动集市等问题召开现场办公会,推动职能部门协商解决。按计划推动“一月一主题”整治行动开展,每月组织专项督导。三是改进创城督导方式。督察组落实每周登门拜访制度,根据分工,每周会见一个重要部门具体经办科室负责人,每月会见一名重要部门分管领导。召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现场督导,落实立行立改。
(21)关于持续跟踪问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专项攻坚行动。根据新版创城实地测评体系,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创城实地测评点位分布情况,将龙岩经开区、新罗东肖镇纳入创城督导范围,有效推动创城工作常态化开展。建立定期走访制度,主动加强与市直创城主要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推动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共走访市(区)直单位17家次。二是加大持续跟踪问效力度。通过开展“一月主题”创城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部门(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反复发现的问题。市创城办(创城督导组)将各单位开“一月一主题”整治提升活动情况纳入常态化督查,有效做到了闭环管理,确保开展活动不走过场。三是建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优化创城督导工作,不定期制定创城实地专项督查计划,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地督导,有效发现问题短板。建立问题通报制度,持续增大跟踪问效工作力度,有效推动问题整改。
11.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
(22)关于个别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督促全体党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自觉主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将批评与自我批评融入日常工作中,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切实抓好规范。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制度,针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等问题制定提醒函,要求党员干部在今后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提意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2.(23)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专题整改。针对“宣传阵地管理利用不够充分”的问题,协调市融媒体中心选派2名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入驻龙岩文明网编辑部,提升龙岩文明网网站和微信微博运营维护和内容生产水平,持续加强审校流程管理和内容更新,2024年以来,在“文明龙岩”抖音号上传更新10余个视频,在“文明龙岩”微信公众号新开设“一群人温暖一座城”专题专栏,刊载大爱龙岩暖心故事和道德典型事迹展播视频、图文信息10余条。针对“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成效不突显”的问题,持续督导各县(市、区)落实移风易俗宣传倡导工作措施,指导各地加强正向引导,突出典型示范引领,开展常态化和集中宣传主题活动,全市农村婚俗礼仪新风尚正在形成;同时在“龙岩文明网”和“文明龙岩”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持续办好“树文明乡风·助乡村振兴”等专题专栏,2024年以来,已报道全市各县(市、区)有关移风易俗典型经验做法等新闻83篇。针对民主生活会批评辣味不足问题,于2024年5月29日制定《市委文明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班子成员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规定,要求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严肃自我批评,在6月2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直言不讳,敢于剖析自我,敢于动真碰硬、红脸出汗。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制度。针对创城常态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建立“一月一主题”常态督导和创城模拟测评相结合的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针对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甄别,对偶发性问题通过线上系统督促及时整改,对长期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建立协作会商机制,有针对性部署整改。三是持续强化跟踪问效。结合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实施“聚力红土铸魂 奏响龙岩强音”行动,把抓好巡察整改与精神文明建设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定期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在健全体制机制、落实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以整改实效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争优争先争效。
13.(24)关于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委文明办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台账,研究制定出73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推进整改。二是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实施“清单化”管理,督促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全面整改。三是对市委文明办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市委文明办全面梳理剖析反馈问题暴露出的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并报送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永定、武平、长汀、连城等4个县(区)未实现全国文明单位‘零’的突破”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动态管理。督促16个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指标体系》(2023年版),落实年度创建计划,常态化开展各类创建任务,及时收集材料进行分类归档。二是加强实地指导。指导各培育对象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总评体系》要求,做好实地、问卷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业务科室采取线上和实地相结合的形式,对龙岩市永定区税务局、武平县人民检察院、长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连城县人民法院等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进行重点指导。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323113;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市委文明办,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lywmb2323113@163.com。
中共龙岩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