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5日至8月3日,市委巡察四组对龙岩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日,市委巡察四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4个方面11项34个具体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龙岩市妇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2024年11月15日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建章立制。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既实现“当下改”,又立足举一反三,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7项,涉及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和团体会员管理等,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和妇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贯彻落实《龙岩市妇女发展纲要》和《龙岩市儿童发展纲要》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4月11日正式印发《关于调整设立龙岩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岩妇儿工委〔2025〕1号),对龙岩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委员进行调整,并同日印发《龙岩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龙岩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二是已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龙岩市“两纲”统计监测工作培训会议,并与民政局沟通,加大女性主要从业人员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力度以及大力推动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站点,逐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比例。
(2)关于推动“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9日,市妇联六届二次执委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全国妇联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2024年8月,发动全市各县(市、区)妇联、高新区(经开区)妇工委摸清全市“三新”领域组织现状,并动态更新,每季度报送一次台账;2024年10月11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县(市、区)妇联提高对推动“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全覆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速推进“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截至2025年3月,全市共有“三新”领域组织1354个,已建立“三新”领域妇联组织1151个,覆盖率82.7%。其中,福龙马集团有限股份公司成立妇联,是全市首家福建省制造业民营百强企业妇联;连城县成立客家媳妇小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妇女小组,填补社交电商等新就业群体中的组织覆盖盲区。三是2024年11月18日-22日,举办市妇联六届执委和妇联干部培训班,邀请部分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水平;推荐长汀同心学校“困境生福地”困境儿童助学助养项目参选全国妇联女性社会组织特色项目。
(3)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组织65名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家庭教育特派员骨干参加福建省“家庭教育特派员”能力提升培训,采用线上培训形式以及“专业化+实用性”模式,让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和服务技巧。二是龙岩市妇联联合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关工委开展第二轮龙岩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选拔聘任工作,重新吸纳173位专业能力强、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人员为第二轮龙岩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并对第一轮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中完成任务、表现优秀的25位同志进行表扬。三是2025年3月份,征集60余位家庭教育专家向省妇联推荐。
2. 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责不够到位
(1)关于推动妇联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6日,与漳平市委组织部协商配齐漳平市妇联挂职副主席事宜,目前漳平市妇联挂职副主席已配备到位。2025年1月17日,前往上杭县沟通配齐上杭县妇联挂职副主席事宜,待2025年上杭县妇联换届时配齐。二是市妇联于2023年12月换届,五届市妇联代表均已卸任。针对“建立代表、执委、常委履职量化任务清单”等相关内容,于2024年12月20日,结合当前妇联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妇女代表、妇联执委和常委履职机制,对“代表、执委、常委履职量化清单”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已于2024年12月20日,制定妇联主席轮值制度和“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管理制度参考模板,并于2025年2月25日下发给各县(市、区)妇联参考执行。三是2024年11月18日-22日,在龙岩技师学院举办市妇联六届执委和妇联干部培训班,激发执委履职意识和工作活力。
(2)关于推动巾帼助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底前已对全市各级“巾帼示范基地”自查情况进行更新,进一步梳理排查,建立台账。2025年1月市妇联开展“千村妇联争先创优”调研,深入了解含各地巾帼示范基地运营情况在内的妇联工作。二是2024年10-12月,市妇联已组织推荐175名农村妇女参加7场次培训班,涉及巾帼电商、民宿女能人、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巾帼数智化等多领域,提升妇女素质。三是搭建“闽西姐姐优品供销平台”,融入“红古田”区域公用品牌,在“红古田”农产品展示体验馆设立“巾帼示范基地优品汇”展区,链接广东消费帮扶联盟,帮助巾帼基地企业农特产品打开销路。争取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设立2个女性创业扶持项目,帮助“6.16”受灾巾帼示范基地重建复产。
(3)关于市妇联执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市妇联执行委员会常委会;2024年11月19日召开了市妇联六届二次执委会议;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市妇联执行委员会常委会,研究替补龙岩市妇联六届执委事宜,随后召开了市妇联六届三次执委会议,切实完成了执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和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的要求。二是已在2024年11月27日龙岩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切实提高对相关议事规则的认识和理解。
3.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薄弱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7月16日对“闽西姐姐”“龙岩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信息进行全面排查,相关落马官员信息已全部删除。二是已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召开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修订的《龙岩市妇联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强化“闽西姐姐”等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力度,2024年8月30日起,信息发布前的审核校对程序增加了相关部室人员进行复审复校、终审终校,防止出现表述错误、错别字、敏感词等问题。三是巡察组进驻以来,截至目前共收到9条省妇联下发的闽姐姐信使指令任务,均在第一时间下发并督促通报各县(市、区)妇联完成情况,确保每次都在规定时间完成指令任务。
(2)关于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7日,市儿童保育院及时召开全院教师安全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存在问题,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调整保安人员值班时间和岗位职责,加强值班巡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2023年9月12日,成立网络监测小组,完善网络舆情预案,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并长期坚持。2024年7月20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已立即清理疏散通道的可燃杂物,将贴地插座进行了拆除,对外露电线进行了防护,消除了安全隐患。二是市儿童保育院、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在重要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上,均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持续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巡察组进驻以来,市妇联领导到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次,到市儿童保育院调研安全工作2次。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自行开展安全检查7次,市儿童保育院开展安全检查8次。三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于2024年9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并结合消防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及应急演练,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2024年9月以来,市儿童保育院组织开展安全演练3次,组织安全会议8次,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4.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
(1)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并于会后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市委书面报告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二是市妇联党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19〕24 号)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做好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相关文件要求,党组书记把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纳入述职的重点内容,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述责述廉会议,落实下级“一把手”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并将长期坚持,切实规范述责述廉述职工作。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以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市妇联党组会、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市妇联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廉洁用权、规范用权,有效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二是巡察整改以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于2024年12月27日前往市妇联开展专项监督等方式,对市妇联及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项。
(3)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多次组织代建、监理和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商讨,于2024年8月底已将应处以的罚款及利息33287.40元如数追回,并按约定的比例原渠道上缴财政和退回龙岩市艺术馆、龙岩市科技馆。中心已严格按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新修订的合同审批流程,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层层把关,规范合同审批,提高合同风险管控水平。二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于2024年8月起规范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到科学、民主、规范决策,2024年8月已组织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学习。市儿童保育院2024年8月招聘1名保安、2024年10月招聘一名食堂工作人员、2024年12月招聘2名食堂工作人员事宜均上报市妇联党组会研究讨论。2025年1月24日市妇联召开党组会研究《龙岩市妇联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儿童保育院2024年8月制定《市儿童保育院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范市妇联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外人员招聘需经龙岩市妇联党组同意,方可招聘。
5.作风建设不严实
(1)关于“机关化、行政化”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3日至17日市妇联班子成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2024年度“千村妇联争先创优”调研工作,同时根据市妇联工作实际结合中心组相关要求,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切实推动全市妇联工作。2024年,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下基层活动,下基层调研均达10次以上。二是根据基层减负的要求,也经与上级妇联沟通了解,不再按文件要求落实该制度,同时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终止《龙岩市妇联机关干部“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试行)》(岩妇〔2017〕111号),不硬性规定调研次数,加强调研统筹,避免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不增加基层负担。
(2)关于群众性仍然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工作安排部署,我会已暂停开展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三八红旗手标兵推选工作。二是在省级以上有关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中,群众性参与率大幅提高,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女性、女性集体领域的代表占100%。如2025年1月10日,面向全市向上级等额推选2名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均属于基层和生产一线女性。2025年2月18日,向省妇联等额推荐9名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5个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集体,差额推荐1名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均属于基层和生产一线女性(集体),参评比例为100%。其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候选人2人,参评比例为22.2%,符合评选要求规定的“不超过50%”;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候选集体2个,参评比例为40%,符合评选要求规定的“不超过50%”。
(3)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4日,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对错误文件及时调整修改,同时,要求相关责任人加强学习,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严格发文审核机制,按程序签发文件,各流程人员认真会稿核稿,重点文件和重要报告集体讨论或部门负责人审阅,多次校核。三是及时传达学习最新政策及重大会议精神,2024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4次,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解力和业务能力。2025年1月13日,举办龙岩市妇联“巾帼微学堂”——干部素质提升讲座,市妇联机关、法律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及市儿保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培训,期间开展公文写作和政策文件解读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
(4)关于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9日,邀请团体会员参加市妇联六届二次执委会暨团体会员负责人会议,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听取团体会员开展工作情况汇报。2025年1月前,收集团体会员2024年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工作总结。二是已于2024年12月20日修订完善团体会员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1月开始实行,对“召开团体会员负责人会议、研究团体会员工作”部分不再作强制要求。
6. 政府采购违规问题较多,存在廉政风险
(1)关于部分采购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召开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修订的《龙岩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内部采购流程,增加采购招标流程的透明度,加强对采购供应商的审核力度。二是已在2024年11月27日龙岩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组织市妇联机关、法律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及市儿保院中层以上干部学习采购业务知识,加强全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定期开展对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学习,在重大节假日节前做好廉政提醒,2024年6月18日,组织开展“学党纪、守初心、知敬畏、筑防线”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党员参观了市公安局廉政警示教育展馆,开展廉政学习,实地学习,做到警钟长鸣。
(2)关于执行询价采购制度规定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妇联机关、法律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及市儿保院中层以上干部学习采购业务知识,召开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采购法》相关知识,相关财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局的采购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履职能力。二是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召开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修订的《龙岩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详细的采购工作流程,并且各个环节加强审核,由经办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全程参与,确保询价、报价、评审等环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关于个别采购项目涉嫌拆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已于2024年8月5日和11月28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采购相关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同时,要求相关财务人员踊跃参与2024年度全省范围内的政府采购业务专项培训,全面提升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7楼会议室组织市妇联机关、法律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及市儿保院中层以上干部学习采购业务知识。二是2024年8月5日修订完善《龙岩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采购货物(服务)管理制度》,在工作中时时对照执行。
(4)关于部分采购项目未验收先付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召开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修订的《龙岩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验收制度的管理,要求经办业务科室要进行严格的项目验收并签收验收单,财务付款前必须检查验收单,确保经办业务科室已对采购项目验收后才可进入付款流程。二是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召开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修订的《龙岩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龙岩市妇联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审核管理,签订合同要求填写合同审批表,做好合同的风险防控,货到付款,并明确若一定要预付款项,必须分期分批付款。
(5)关于执行内部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召开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修订的《龙岩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龙岩市妇联合同管理制度》,重新梳理采购流程,对采购和合同各方面流程进行完善。2024年8月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修订完善《龙岩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采购货物(服务)管理制度》,在采购、货物时严格按照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执行。二是市妇联及下属事业单位积极参加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的采购业务培训,特别是询价报价相关制度学习,提高采购业务履职能力。已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三是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召开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修订的《龙岩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对采购询价各个过程进行完善,强化监督;2024年8月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成立了采购小组,对采购工作层层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关于违规设置招标条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8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闽财购〔2016〕36号)等法规制度。二是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对此类项目加强对代理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审核和把关,坚决杜绝歧视性、排他性采购行为的发生,致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7.财务和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
(1)关于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龙岩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17〕209号)等财务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同时学习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收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各项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9〕1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二是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召开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修订的《龙岩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和专项资金管理。
(2)关于违规支出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超标准和超范围金额共退回8139元,另1560元系全权委托新罗区委党校承办,已于2025年3月24日发函给新罗区委党校要求把超付资金退回。二是聘用人员“未休年休报酬”退回12979元,另有1名编外退休人员经发函和沟通协商,同意于2025年6月底前将其款项清退完毕。三是已在2024年11月27日龙岩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龙财行〔2017〕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闽财购〔2016〕36号)等有关财务规定,要求今后定期组织学习,并按照文件规定把好关,确保依法依规做好活动费用的预算和支出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发放补贴此类行为的发生。经自查,未存在其他违规支出费用问题。
(3)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7日,向上杭县妇联、长汀县妇联、连城县妇联和漳平市妇联发函,要求核查离任村妇代会主任已死亡但仍领取补助金情况并组织清退,截至2024年12月9日,共组织清退1380元,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2024年7月16日,市妇联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对离任村妇代会主任养老补助资金监管。截至2025年2月25日,各县(市、区)妇联已全面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情况报告,2024年离任村妇代会主任养老补助资金均规范发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8. 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1)关于理论学习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龙岩市妇联会议制度》,规范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的内容,并要求严格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二是自2024年7月16日始,严格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为每次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并传达贯彻意见,做好规范记录。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24日召开党组会对龙岩市妇联“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重要资金使用等必须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将年度预算安排、大额资金支出使用等事项作为党组会必议内容,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二是自2024年7月16日始,使用新的固定装订的记录本,党组会均严格按要求编发会议纪要,规范由办公室人员拟稿,相关议题人员核稿,分管领导会稿,主要领导签发,涉人事重要议题单独编发纪要的流程。
9.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严实
(1)关于基层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儿童保育院于2024年1月2日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4年9月14日组织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要求,力求合规,并长期坚持。二是2025年3月24日市儿童保育院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关于基层党建述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2024年11月27日龙岩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19〕24 号)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做好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相关文件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工作提示》,制定《龙岩市妇联开展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案》,规范述职评议考核程序。三是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综合评价意见等次有“好”和“较好”,并将落实述职评议综合评价意见上党组会研究,向党总支和支部书记反馈,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中。
10.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
(1)关于执行试用期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2日,市妇联组织部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于2024年12月15日-18日,安排人事工作干部1名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文件学习,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流程、条件等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及干部选拔任用其他相关制度。
(2)关于执行干部在职学历学位审批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2024年11月27日龙岩市妇联党组2024年第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委办〔2003〕50号),切实提高了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前报批的认识。二是2024年8月,制定《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报表》,并严格执行干部在职学历审批。2024年以来,我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收到干部在职学历审批申请2份,已按文件规定经市妇联党组审批通过。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1.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1月6日,修订完善《市妇联领导挂钩联系团体会员和“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市妇联4名领导挂钩联系团体会员和“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台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三新”领域妇联组织1151个,市级团体会员7个。三是巡察以来,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前往永定区蝴蝶兰协会、新罗区“美丽工坊”妇女微家、新罗区金融街商圈妇联等开展调研,了解“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和团体会员带动妇女创业就业、开展思想引领、关爱帮扶等方面工作情况。
(2)关于巩固整改成效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召开市妇联党组会议,修订完善《龙岩市妇联会议制度》,对各项会议进行了规范,确保会议和文件数量逐步减少、质量提升。二是已在2024年11月27日龙岩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龙财行〔2017〕57号)。三是对记账凭证进行全面自查,均已严格按照财务规定附上相关附件,确保报销流程合规,附件准确、完整。
(3)关于个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份,下发《龙岩市妇联关于开展2024年困难母亲资助活动的通知》,把7.45万元“贫困母亲资助款”与年度关爱困难母亲资助项目同步安排部署;2024年9月至10月份,由基层妇联根据资助条件及名额进行走访、摸底、初审;2024年10月底,市妇联在基层妇联推荐基础上进行审核、公示;2024年11月12日,市妇联按程序将7.45万元资金转入各县妇联;2024年11月底,各县妇联将资金转入37名受助妇女账户。二是将加强对争取到的“春蕾圆梦”助学金、困难母亲资助金管理,加强支付的时效性,做到专款专用,按程序及时发放到位。2024年,已将争取的本年度“春蕾圆梦”助学金40万元全部发放,资助春蕾女大学生80人;将2024年度李新炎困难母亲资助金15万元、花缇佳慧困难母亲资助金3万元全部发放,资助困难妇女90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323154;通信地址:龙岩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东附楼3楼310室,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lysfl0597@163.com。